(六)狠抓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要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因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努力养成良好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建设,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落实好所承担的牵头与配合任务,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的“一把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责任重大,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把责任制考核与惩防体系建设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平时抽查、半年督查、年终全面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升降、去留结合起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树立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任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从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对纪委的工作和基本建设给予重视和支持,切实使纪检监察机关在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