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暨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 文 卿
(2010年2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刚才,维俊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景辉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安排,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抓好落实。这里,我重点就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讲一些意见。
一、围绕中心,着眼发展,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过去的一年,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推进廉政建设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开展“政府行政服务年”为抓手,以权力公开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但是,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在个别单位政令不畅、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碍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干部为政不俭、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行业和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仍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问题依然突出;影响投资环境、制约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或薄弱环节不解决或解决得不好、不彻底,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就会受到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就会在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
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抓经济不抓预防腐败不行,抓发展不抓廉政建设不行。抓好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时期。做好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联结陇东南,融入大关中,全面实施“1135”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打造新的增长极,在“十二五”或更长一段时期内实现“两翼齐飞”目标,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艰巨的发展任务,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对政府自身建设和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政风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确保发展改革始终健康运行。
二、周密部署,靠实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定地按照市委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靠实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要坚持整体推进,把反腐倡廉融入政府各项工作中。各级政府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整体布局,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和特点,找准做好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把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做到安排分解到位,检查督促到位,跟踪指导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政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教育,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进一步提高廉政自律意识,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带头自律,做好表率。要认真遵守廉洁从政“六个不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既严于律己,又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监督。同时,要对家属子女,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
四要前移监督关口,着力抓好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党政领导问责暂行规定》旨在变事发后的问责为常态性问责,同时除公共事故和安全事故外,对其他问题也将进行问责。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行业、一些部门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突发事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引咎辞职、受到处分的教训非常深刻,去年仅国家层面就问责了十项重大事件,希望引以为戒,以敏锐的政治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恪尽职守,勤政守责,廉洁办事。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政府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各项制度,依靠规范、严密的制度,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重点领域和敏感问题入手,切实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认真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确保在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不出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要抓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资金运行监督。用好、管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对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各级政府以及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纠风等有关部门,要把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监督,严禁截留、滞留和挪用,确保国家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要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今年是“两年完成三年重建任务”的攻坚之年,农村灾后重建任务基本完成之后,将有一大批城镇受灾居民住房、县级以上公用设施、公路、电网、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重建项目相继实施。各级政府以及发改、灾后重建办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工程监管,加强资金物资管理,保证每一笔资金和物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三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区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紧扣今年经济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抓住招标投标、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取得新进展,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取得新成效。
四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与从严执法、市场监管与市场培育结合起来,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努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反应快捷、处置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要加大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力度。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落实教育“两免一补”、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各级监察、教育、物价、审计等部门要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并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绝不允许国家减免费,个别部门和学校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现象发生。
六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切实做好公立非营利性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公开招标采购等工作。要加强医疗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医德医风考核评价等制度,完善住院患者 “一日清单制”、医药价格公示制,坚决遏制乱检查、乱开药和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和质优价廉的就医环境。
七要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城镇拆迁有关政策和规定。要严格建设用地管理和征地审查报批程序,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征用必须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征地程序,严把补偿标准。要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的规划管理,健全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各项制度,加强补偿资金监管,严格行政裁决程序,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要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管。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未执行环境保护政策被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后仍然继续生产,并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监察、环保等部门要对各类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环评和“三同时”要求的坚决不予立项。
九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成因,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坚决查处并追究责任。对责任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依法惩处。
十要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治理。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投资监管制度、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对于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