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2月24日电 (通讯员 张英国)尽管天水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告,禁止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如有违规生产销售或燃放者,一经发现将依法问责,但截至昨日,天水市区内的孔明灯仍高飞不落。
据笔者了解,春节期间市区上空的孔明灯,大部分来自流动小摊贩之手,对此,一些市民表示,市政府的相关“禁放”通告,难以抑制部分市民对孔明灯的“燃放热情”。要使孔明灯在市区绝迹,一方面需要对生产实施源头管控,另一方面还需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防止市民购买孔明灯,“掐断”孔明灯的进市渠道。
“孔明灯”闹市起落增添火灾隐患
笔者注意到,这些点燃的孔明灯,有相当一部分在升空几分钟后开始发生灯体燃烧,随即变成一团火球,坠落至天水龙城广场周边的建筑物顶部,因龙城广场周边楼宇密集,不少市民对孔明灯可能引发的火患忧心不已。
家住天水市解放路的张女士腿脚不灵活,昨日,笔者在张女士家附近的古树上,看到一盏被高高挂起的孔明灯,“一看孔明灯挂在树上燃烧我就心慌,这不,今年初八晚上,一盏孔明灯在我家附近的树上燃烧,如果不及时熄灭,引起古树着火,那损失可是不可估量的啊!”
与张女士一样害怕孔明灯的,还有不少家住高层的居民,在明主西路某小区12楼居住的孙先生说,这个春节,他隔着自家的窗户玻璃,好几次看到腾空的孔明灯在眼前晃来晃去,很是担心。
“孔明灯”非经营性运输当前没“法”管
针对部分市民私自购买、市内燃放的问题,天水市安监局、消防支队也已意识到,这是导致市区孔明灯燃放的主要原因,但市民如是自买自放,对此类普通市民的非经营性运输,政府部门在管理上尚存法规空白。
“孔明灯”“消停”还需源头治理
一些市民认为,要想让市区远离“闹心”的孔明灯,一方面,安监、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大力打击市区周边的非法生产、销售;另一方面,要使市民渐渐形成文明燃放的习惯,绝非一日之功,政府相关部门对市民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宣传、引导工作应贯穿工作,不能指望在春节前后短短几天的“补课”起到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