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天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十件大事
中共天水市纪委 天水市监察局 天水日报社 天水广播电视台

一、加强了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全市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得到了有效实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在认真开展环境保护、退耕还林、节约用地、工程招投标、城乡规划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先后四次对全市投资总额51.81亿元的39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促进了资金安全运行和项目规范实施。同时对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了电子监察,2008年5月份以来受理灾后重建举报546件,组织处理53人,落实农村灾后重建资金12.6亿元。

二、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五监管一查处”的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我市被省委、省纪委确定承担全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后,市委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并下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秦州区15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着眼于廉租住房从项目申报到住户分配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30多项具体的监管制度,形成了以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标准、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等关键环节监管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五监管一查处”制度体系。

三、组织开展市直单位作风状况“千人问卷”调查,机关作风建设受到社会关注。市纪委起草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由市纪委牵头,采取发放问卷、分类测评、定性评价、定量统计的方法,在全市社会各界10个群体中各选100人共1000名代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市直部门、司法机关和部分社会服务单位,以及驻市省管单位共134个单位的作风状况进行测评。市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问卷得分对参评单位进行排序,及时通报测评结果。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且排序靠后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四、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首次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促进了“一岗双责”的进一步落实。市纪委起草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反腐倡廉建设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的暂行办法》。市纪委确定4个县区及4个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单位8名主要领导,就履行“一岗双责”等十个方面的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职之后,市纪委对述职人及其所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制度,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监督、临界提醒和警示诫勉,将一些廉政勤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市纪委起草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的暂行办法》。2009年全市共诫勉谈话干部52人,实施责任追究25人。我市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以及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的做法被省纪委予以肯定并向全省介绍推广。

六、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充分发挥办案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惩戒和治本功能,高度重视了查办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8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17件,了结177件;立案54件65人,结案51件,处分人员5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6万元。同时,及时澄清了一些反映失实的问题,有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集中开展了纠风治乱和“六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纪委监察局、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重视加强了对“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市长热线”、“市长信箱”、“行风热线”等方面群众反映问题的督办、受理和协调办理工作。共通过上述途径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群众投诉2100多件。针对全市上下普遍关注、群众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先后集中开展了财政供养人员取暖费收缴、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南北两山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房地产开发中的突出问题、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等“六项专项治理”。并在全市五县两区和6个行业全面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八、集中开展强农惠农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方面的专项整治,促进了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违规使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在涉农项目实施中违纪违规问题当作一条“高压线”予以高度重视。针对部分地方和群众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到各县区开展了专项督查,及时查处了一些突出问题,这项工作还在进一步深入开展之中。

九、集中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及时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清理出“小金库”65个,涉及资金634.37万元。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与各县区和8个市直牵头部门签定了责任书,对全市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52个重点项目,从项目决策、规划审批等关键环节逐项排查清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期两年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起步良好。
十、认真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精神,全市五县两区纪检监察机关硬件建设得到整体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纪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省纪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了对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的督促协调工作,逐步解决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第一批配备我市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的7台车辆、29台电脑,以及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和省上配发的资金设备已全部到位,县区纪检监察的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