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靠实责任
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景辉
(2010年2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春节过后我市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常委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对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维俊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文卿同志就政府部门加强廉政建设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
去年是我市应对挑战、克难攻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实施、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开展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出台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市直单位作风测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勤政述职三个暂行办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应该说,去年我市经济社会能够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反腐倡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去年查处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退耕还林、沼气建设、惠农资金等方面的几起违纪违法案件,充分暴露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有的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思想颓废,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漠视群众利益;还有的领导干部作风漂浮,不干实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严重;有的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时有发生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和省委“两翼齐飞”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实现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既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更需要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
前不久召开的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强基础、调结构、促和谐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政策贯彻不力和措施落实走样的问题;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表达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省市确定的惠民实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全部兑现。同时,要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和对行政不作为的查处力度,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切实抓好《天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的落实,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要在进一步完善勤政廉政谈话、述职、作风测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农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惠农资金、村级一事一议管理和督导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制度漏洞。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模范执行制度,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领域和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于这些重点领域一定要严管严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从严查处。要经常性地组织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排查,能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力度,解决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案件。要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 “行风热线”等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 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强教育监督,坚持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越是领导干部,越要从严要求,越要从严监督。加强思想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的重要前提。一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继续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建设顺利进行,干部健康成长。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三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办各类违纪和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纯洁队伍、取信于民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最有力的警示和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众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的理念贯穿于执纪办案的各个环节,正确处理好案件查处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从严办案与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的关系,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努力取得最佳的查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