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信息通报和协查制度,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建立创业人力资源库,进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制定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切实把全民创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搞好创业培训工作。健全全民创业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创业培训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采取由创业培训机构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创业明星示范带培,走出去、请进来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培训模式,搞好跟踪培训服务,全面提高创业者的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