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精神 迎难而上
全力推动灾后恢复建设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天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景辉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次地震发生后,我市迅速反应,全面动员,党政军民齐心协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抗震救灾,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目前,我市抗震救灾已经转入恢复建设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我市作为全省受灾较重的地区,今后面临灾后恢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灾后恢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灾后恢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根据国家灾后恢复建设政策精神,我市灾后恢复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灾后恢复建设方针,围绕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生产力布局,增强灾区发展后劲的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级负责,上下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稳步推进灾后恢复建设工作。通过2-3年的努力,力争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灾区倒塌房屋和受损设施的恢复建设任务,尽快恢复正常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秩序,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在此基础上,再经过5年的建设发展,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态保护和资源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统筹兼顾,抓主抓重,正确处理好灾后恢复建设的重要关系
灾后恢复建设,既是当前极其紧迫的突出工作,又是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统揽全局,科学部署,正确处理好恢复建设和正常工作关系,坚持一手抓恢复建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把灾后恢复建设同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要处理好恢复建设与全局工作的关系。灾后恢复建设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必须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要按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一方面毫不松懈地抓灾后恢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把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灾后恢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全市之力开展灾后恢复建设;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灾后恢复建设,尽快恢复灾区工农业生产和商业流通、重建家园,有利于推动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整体经济运行和社会安定;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就能为灾后恢复建设提供稳固的物质保障和强大的财力支持,促进灾后恢复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要把恢复建设与发展提高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把灾后恢复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要在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当前生产生活的同时,按新农村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像过去消除茅草屋一样,逐步消除农村土坯房。要在尽快维修现有校舍、卫生院,保证正常教学、医疗的前提下,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校舍和卫生院建设改造力度,完成对C级校舍和乡镇卫生院的全面改造。要在抢修恢复毁坏道路、桥梁、供电、供水等设施,保障目前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完成病险水库加固、重要堤防工程建设、重大滑坡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
三要处理好自力更生与社会帮建的关系。灾后恢复建设任务重、困难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国家支持有限,地方财力有限,社会帮扶有限,不能有依赖思想,不能一味的“等、靠、要”。在恢复建设中,既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帮助灾区恢复建设,又需要发挥受灾群众的主体作用,自力更生搞好恢复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上级反映灾情,争取项目和资金,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捐赠物资和资金;要抓好部门包村帮建、对口帮扶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要引导受灾群众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亲邻相帮,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二、求真务实,因势利导,切实把握好灾后恢复建设的工作原则
灾后恢复建设,是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关于“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灾后恢复建设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灾后恢复建设工作千头万绪、量大面宽,要按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全面抓好受灾群众安置、恢复生产、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在抓好恢复生产的同时,突出抓好恢复建设,优先恢复建设居民群众的住房,优先恢复建设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学校、医院、城镇供水、人饮工程、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等公益性设施,优先恢复建设灾区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生命线工程。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规划,是指导灾后恢复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避免自然灾害、优化生产力布局、增强灾区发展后劲的要求,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灾后恢复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地区编制规划和方案,分行业提出重建意见和措施,有序推进恢复建设。要按照规划与项目衔接的要求,各类受损设施的恢复建设,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特别是农村的恢复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整合资源、提高标准、辐射周边的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整体推进。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灾后恢复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搞一刀切,不搞瞎指挥,不搞一个模式。农村恢复建设要突出抓好灾民的住房建设和生产能力的恢复;城市恢复建设要重点抓好道路、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和企业的厂房建设、设备维修,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严重的村庄,尤其是山体滑坡比较严重的地区,不宜再居住的地方,要重新规划,整体搬迁;对灾情不太严重的地方,要尽快修复住房,改善村庄的交通、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对基础条件差的地方,政府要给予倾斜支持,扶持帮助群众恢复建设毁坏建筑和基础设施;对基础条件好的地方,要整合资源、提高标准,全面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灾后恢复建设,涉及各个方面、各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全面做好恢复建设工作。要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社会捐赠、对口帮扶、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要建立对口支援和部门帮建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指导帮助支持灾区群众加快恢复建设。要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力支援灾后恢复建设。
五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传家宝,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灾后恢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实现灾后恢复建设的各项计划,就必须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充分认识国家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灾后恢复建设的艰巨性,不脱离实际,不贪大求全,不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当前,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的通知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财力人力用在恢复建设上。
同时,在灾后恢复建设中,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受灾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握好灾后恢复建设的关键环节。一要实事求是,科学评估。按照重建维修评估的“五个程序”,进一步核实灾情,建立重建家庭基本情况台帐,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为灾后恢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二要界定范围,明确对象。灾后恢复建设的范围仅限于此次地震受损的生产生活设施,任何县区和部门不得扩大。对于历史欠账造成的基础设施滞后以及形成的危房,不得纳入灾后恢复建设范围。三要把握政策,明确标准。灾后恢复建设要根据受灾情况分开类型,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对倒塌和严重损毁需重建的,每户按新建45平方米、2万元进行补助,对受损需维修的,每户按3间、3000元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家庭,要针对不同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灾民建房资金不足部分和基础设施配套所需资金,采取由地方政府多方筹集、整合项目资金、给群众贴息贷款等途径解决。四要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对受灾户受灾情况的评估、恢复建设资金和救灾物资的发放要张榜公布,让群众评议;对救灾资金要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对救灾物资的发放要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资金和物资真正落实到受灾群众,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
总之,在灾后恢复建设中,要通过扎实过细的工作,保证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引起群众集体上访,不挫伤群众灾后恢复建设的积极性,确保灾后恢复建设有力有序、富有成效地进行。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面落实好灾后恢复建设的各项措施
实现灾后恢复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考验。我们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安置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进一步核实评估灾情的前提下,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灾区五保户、低保户和因灾造成的“三无户”、“三孤”人员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切实做到村无漏户、户无漏人。要切实抓好灾区临时安置点建设,确保受灾群众暂时有住处。扶持有条件的农村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采取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办法,解决城市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有房住。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实行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相结合,组织防疫人员,坚持搞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卫生消毒防疫工作,防止发生疫情。同时,要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加强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大型受损公共设施的监测,及时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排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