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天水市副市长 杨维俊
今天是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对于推进“五五”普法,深化依法治市,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自1986年第一个全民普法规划正式实施以来,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已圆满完成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实现了从法律知识启蒙教育、法律意识培养向法律素质提高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转变。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市各项事业正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20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普法依法治理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建设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的新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新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的新提高。
紧紧围绕全市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途径,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六进”活动。
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把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教育群众。必须努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使国家机关和组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法制化轨道。必须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必须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必须服务于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村级自治组织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的相互促进。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普治并举,学法用法一体推进,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理工作,通过依法治理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普法工作当作依法治理的基础环节看待,立足实际,面向基层,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中来,努力在全市营造人人学法、处处讲法、事事用法的良好氛围。要继续深入构建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三大工程”,逐级完善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区)、依法治乡(镇)以及行业、部门等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不断改进地方和区域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稳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村镇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切实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以依法治理的实际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精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各部门、各行业同时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主体,要在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好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司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