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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创新为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20周年工作综述 |
(2005-12-20 11:45:54)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员武军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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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20年来,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天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解放思想,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构,使天水市人大工作在20年的民主法制建设中有了长足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天水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代表人民行使了当家做主的权力,在天水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20年来,天水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抓住关系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长远问题,围绕涉及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事项,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适时做出符合我市实际、符合人民意愿的决议、决定,保障和推动了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据统计,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审议和批准了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七五”至“十五”四个五年计划,“一五”至“四五”四个普法教育规划,批准了市政府依法治市的规划,做出了依法治市、科教兴市、退耕还林、城市规划等162项决议、决定。特别是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来,开展了107次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96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适时做出了决议和决定,既代表和维护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又较好地贯彻和体现了党委的决策意图,大大提高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 依法行使监督权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在工作中,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一府两院”工作的原则,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坚持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相结合,集中监督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视察与跟踪监督相结合,不断改进监督方法,拓展监督范围,强化跟踪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的实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农业法、教育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科技进步法、刑法、民法通则、城市规划法、电力法、体育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洪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128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建议700多条,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不断强化日常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特别是在人民群众中影响较大的涉法案件的监督,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行政、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 依法行使任免权
在行使选举任免权上,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搞好选举和任免工作。2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7人(次),较好的完成了历届换届选举和闭会期间任免干部的工作任务。在依法任免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改进任免工作,逐步形成了干部被任命前,到会接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并在常委会上作供职发言,阐述自己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讲述自己对拟任职务的设想打算,任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使之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述职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先后对77位市“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强化了任后监督。 反映民情 体现民意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由我市“两区五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自己的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目的。20年来,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会议25次。在人代会上,历届市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六个工作报告;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决定天水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及资源保护等重大事项,使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符合我市的实际,符合全市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为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学习制度、代表向选民单位述职制度、代表持证视察等制度,推动了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及代表执行职务经验交流活动,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同时,始终将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意见、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督办力度,逐步形成了“四会一查”制度,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据统计,20年来,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以及意见、建议达到2297件,切实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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