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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打脚踢警察 暴力抗法被罚 |
(2005-12-20 11:18:27)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张和平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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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水县公安局对日前发生在县城区的一起暴力袭警案件犯罪分子王某、张某进行了公开逮捕,二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清水县黄门乡小河村农民;张某系清水县永清镇人,无业居民。 10月19日23时许,清水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110”报警,一自称王新(化名)的报案,自己在该县计生局楼下酒吧被人殴打,要求出警。正在当晚值班的巡警大队民警曹某、纪某二人即驾驶警用摩托车及时赶到现场,由报案人王新指认殴打他的当事人王某,纪某、曹某两位民警亮明身份,询问事发经过,并依法口头传唤王某到巡警大队进行调查,刚走出酒吧门外,张某从酒吧追出,不让民警带王某走,并进行撕扯,民警纪某、曹某随即对王某进行强制传唤,王某、张某即对民警纪某、曹某大打出手,并抢去民警的警棍,对民警曹某、纪某进行殴打,王某又将警用摩托车一脚踏倒,后被增援民警赶到才将二人制服。民警曹某、纪某当即被送往清水县人民医院治疗,现已康复出院。 王某、张某二人目无国法,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王某、张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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