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讯(记者张鹤)时下,正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好时间。想要前往天水打工的农民工尽可放心地去,因为天水市今年开始实施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平等协商合同制度”,签订用工劳动合同的同时,工资就已经存在银行了。
天水市以加强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清欠农民工工资及各项劳动保障政策的落实为重点,积极开展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劳动关系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迈进,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随着企业深化改革,新型用人机制基本形成,确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共识。在合同管理中,天水市首先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为基础,健全组织机构,两区五县相继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专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目前,全市国有、城镇、集体等形式企业的从业人员有65968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有60731人,占到了91.5%。
同时,天水市还把推进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制度作为重点,正确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企业内部分配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科学制定行业人工成本预警线,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实现了灵活多样的工资支付形式,既化解了许多矛盾,又使工资分配日趋合理。
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部分私企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天水市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按工程总价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不再退回企业,暂时存在银行,届时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建设单位职工工资拖欠多、跨度长、讨回难的问题。另外,该市还成立了清欠“绿色通道”,设立举报电话,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站式”服务大厅开辟了举报受理窗口,专人负责接待。到目前,已累计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4971.91万元,清退劳动者风险抵押金168.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