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解放路大同路机动车临时泊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
各位车主:
依照《天水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和社会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意见》(天发改收费[2015]39号),我区将于2016年4月5日起对解放路、大同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望各位车主予以配合、支持!
收费标准:小型汽车3元/小时,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费时间:早8时至晚8时。
秦州区物价局 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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