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挥部
关于《秦州区北山地质灾害一期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及《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摸底调查名册》的公示
现将《秦州区北山地质灾害一期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及《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摸底调查名册》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至二○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意见反馈电话:0938—8214149
意见反馈邮箱:qzqjsj@163.com <mailto:qzqjsj@163.com>
附件1:秦州区北山地质灾害一期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附件2: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摸底调查名册;
天水市秦州区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挥部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秦州区城区北山地质灾害一期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城区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保护北山地质灾害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城区北山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进行灾害避让搬迁。为扎实有序做好城区北山灾害区域避让搬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范围
(一)搬迁区域: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启动已明显受灾及灾害威胁严重的白家堡子至演法寺区域住户搬迁。
(二)搬迁对象:1.因地质灾害影响已造成房屋倒塌的;2.房屋在蠕动变形体上,随时可能发生倒塌危险的;3.山体有崩塌危险迹象,有可能造成房屋压埋的。
二、对象确定
(三)根据区政府发布的灾害避让搬迁公告,由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根据灾害情况及危险程度确定急需搬迁的具体区域,区住建局、民政局、玉泉镇、大城及中城街道办事处配合,深入灾害区域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受灾轻重缓急确定一期搬迁住户名单。
(四)由城区北山灾害搬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初步确定的搬迁对象基本情况,包括住户姓名、住址、家庭人数、房屋受灾状况及危险程度等相关信息,在搬迁区群众中及天水日报、天水在线和区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三天,同时公开办公室负责人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质询和工作监督。
(五)由搬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应的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及时认真核查核实,进一步核准搬迁对象,经区政府研究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正式启动实施搬迁。
三、安置办法
(六)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属应急搬迁,采取群众自主搬迁为主、政府适当帮助的办法实施,在避让搬迁过程中不考虑搬迁住户的房屋现状,原则上对避让搬迁的住户房屋不予补偿,不进行货币安置。
(七)由区政府统一提供王家磨山水嘉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作为北山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群众安置用房。
(八)区政府原则上为每户搬迁群众提供一套安置房,搬迁住户家庭中有两名成年子女(截止搬迁公告发布之日,年满18周岁,具体以户口登记簿为准)的,可提供两套安置房;搬迁住户家庭中有两名以上成年子女(条件同上)的,最多可提供三套安置房,但其中一套必须为配售的经济适用房。
(九)区政府提供的北山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用房,必须由搬迁住户按照公开申购房价自己购买。
(十)搬迁住户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经区民政局、房管局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可以配租廉租房予以安置。
四、具体实施
(十一) 北山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北山搬迁指挥部具体负责实施。
(十二)北山搬迁指挥部根据区政府公布的搬迁人员名单,在相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对搬迁住户进行入户宣传动员,并发放《灾害避让搬迁明白卡》。
(十三)对同意搬迁的住户由搬迁指挥部发放《搬迁安置卡》,由区国投公司协调搬迁住户,按照搬迁先后次序选定安置房,并领取《回执卡》。
(十四)领取了《回执卡》的搬迁住户,在搬迁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拆除北山原有住房后,由搬迁指挥部发放《入住卡》,搬迁住户凭《入住卡》到区国投公司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十五)对不同意搬迁的住户,指挥部相关人员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至少宣传动员三次以上,并认真详细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十六)对拒不搬迁的住户,在紧急避让情形发生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搬迁,对因个人行为对他人或国家、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
(十七)区国土、住建、民政、公安、信访、监察、玉泉镇、大城及中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北山灾害避让搬迁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抓好搬迁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
(十八)承担搬迁工作任务的各部门、各单位及参与搬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依法依规办事,严于利己,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搬迁涉及的每一项工作。区监察局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搬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搬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九)搬迁住户要本着对自己和家庭安全幸福负责的态度,顾大局、识大体,克服暂时困难,积极主动配合搬迁。对在搬迁过程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北山避让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六、时间要求
(二十)由国土分局负责起草城区北山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公告,经区政府办公室和法制办审核把关后,6月30日前以区政府名义面向社会发布。
(二十一)7月1日至7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灾害区域进行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搬迁对象名单。
(二十二)7月12日至7月15日,对初步确定的搬迁对象名单在天水日报、天水在线和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核准搬迁对象。
(二十三)7月16日起正式启动搬迁,由工作人员进行入户宣传,动员最终确定的搬迁对象主动进行避险搬迁,10月1日前完成搬迁。
秦州区北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