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清水好人”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县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今年以来,清水县广开渠道,严格推选模范典型,从在清水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市民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清水籍市民中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清水好人”将通过多种形式,以讲故事的方式,广泛宣传“清水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与广大市民一起走近好人、分享感悟,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清水好人】
张小强:刚正不阿 秉公执法
张小强,是清水县检察院的一名检查官。刚正不阿、大公无私是他留在群众心中的高大形象,更是他作为一名检察官长期坚持的信念。
1996年,张小强被分配到清水县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在反贪部门工作,张小强明白其中的重担,那时候的他白天跟同事跑案子,晚上回家翻案卷,只要有不懂的地方,他总是第一时间向领导询问,直到把不懂的地方弄懂为止。坚持不懂就要问的张小强,终于从一个只有理论没有实践的小伙变为了一个业务熟练的骨干。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办案中难免会有找他说情的,有请他吃喝的,他都会一概谢绝,“打铁还要自身硬”,这是他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这样,张小强从一名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再到如今的反贪局副局长,他一步一个脚印的走来,整整18年。
张小强自任助理检察员以来,贪污贿赂案件从线索调查到侦查终结,都要从他手里过。在办案中,他坚持以法感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攻心和感化相结合,近5年来他主办和协助办理贪污贿赂的案件29件44人,其中大案6件13人,起诉法院后均作了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多万元。张小强从事反贪工作以来,凭着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凭着正义感和责任心,奋斗在反贪一线,为清水县检察院做出了杰出贡献。
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扎实肯干,作风民主,有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水平,这是检察院领导对张小强的评价,也是对他多年来在反贪工作的一个肯定。
出色的工作业绩也为他带来了荣誉,1997年、2000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前后共8次获得清水县检察院授予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8年、2009年获得清水县“优秀公务员”称号;2009年获得省级表彰“荣立二等功”;2013年被评为清水县检察院“办案标兵”。
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他时时刻刻都铭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官,严守着检察职业道德操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了一个反贪干警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崇高情操和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