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伟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基层林业单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全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牛头山林场、县城北山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点、张杨造林点和张河林场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全县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及全县生态林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经济发展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调研组对全县在贯彻落实《森林法》及其它各项林业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调研组要求,县林业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好森林资源的管理和监督职责,要把林业发展与造福民生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及时化解林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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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清水县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积极发展造林绿化,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县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全县林地面积77190.4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8.93%,森林覆盖率35.01%,较1999年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