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在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到来之际,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副县长李振围绕张家川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县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标志着该县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营造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县民族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按照统战、民宗部门下发的《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这次宣传月活动,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成果,增强回汉群众的凝聚力。要加大对民族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关怀,增强感恩意识,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要切实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