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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落实四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 |
(2005-12-13 12:30:58)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张毓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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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认真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极大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税改和粮食直补,农民近年累计得到实惠2070万元。 清水县从2004年开展“一个降低,两个取消”的税改工作,全县农民负担由2002年的1196万元减为929万元,净减267万元,平均减幅达22%,今年农民负担彻底减轻。2003年、2004两年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362.2万元,从2002年至2005年,通过税改和粮食直补,农民累计得实惠2070万元,人均71.4元,同时严格执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开展农村供电、电价收费及公示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各乡镇站所每月电价和自查自纠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狠刹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不正之风,从2002年起终止收取工程贴费40万元。全县电价收费实行城乡同网同价,每年为农民减负70万元。同时终止收取电度表表损,为农民减负67万元。通过对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减负工作稳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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