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由甘肃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张晓弟带领的省委第一督导组对秦安县 “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检查考核机制和“111”督查落实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海成,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潘春久,秦安县委书记王东红,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爱仙参加督查活动。
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先后对秦安县委、县政府党组、教体局党委、安伏镇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实化“3783”主体责任体系、实践运用“866”衡量检验标尺、建立完善“111”督查落实细则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查看。
督导组对秦安县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秦安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中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省纪委全会精神迅速细致,工作抓得紧、抓得实。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细则措施有力,切合农村实际,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督导组希望秦安县继续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坚守责任担当,加强统一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在抓落实、抓创新、抓监督上下功夫,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四风”,全力推动全县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