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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代会】司法行政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图)
(2016/10/14 15:08:14)  来源:张家川县新闻中心 作者:沈维民  打印本页

  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张家川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法律服务为抓手、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突破口、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以法制保障为目标,着力构建张家川县司法行政“五大格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良好发展保驾护航,司法行政成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构建全民化法制教育“大宣传”格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法律交给人民,突出加强职工干部、群众、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在阿阳大地开展了广泛持久的普法常识教育宣传宏大工程,以润物无声的巨大力量,提升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坚持“切近群众、切近基层、切近实际、切近生活”的原则开播了法制电视栏目《身边》,采取重点执法部门资深人士讲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案说法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受到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好评。创新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宗教场所“法律七进”活动,以党校、机关单位、中小学校、村(社)、清真寺为主阵地,全民齐参与的大普法体系。在全民普法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深化,法治县区和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长期以来被世人广泛赞誉。张家川在各乡镇、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均相继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蓬勃发展,较好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党和政府排查民间纠纷,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渠道和得力助手。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得到巩固和完善,近年来,全县已建调委会287个,其中6个县级纠纷调处中心、15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5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社区调委会、5个其他人民调解委员,共有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1200余人并颁发聘任证书。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为契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和人民调解诉前确认机制逐步建立,法律效力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了新发展,全面建立健全了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统一完善考核办法,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结合深化“三联三引三助”,“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推行“阳光调解”、三头调解(炕头、田头、街头),“口袋调解”等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形成法律“大服务”格局。创新法律服务理念,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人员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新体系,形成信访、维稳、调解“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做好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出去”,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决策、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中心工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大帮教”工作格局。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确保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漏管,保证其顺利融入社会。

  创新基层基础建设管理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张家川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期任务来抓。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1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司法所,实行副科级建制,人员、工资、编制由县司法局管理,每乡镇配备3至5人,共编乡镇司法助理员53人,全面落实岗位津贴,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职能作用发挥良好,为推进“平安张家川”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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