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掀起学习刘俊杰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县委组建成立了刘俊杰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团,3月25日,宣讲团分成两组分别深入县法院和安伏乡,为全县政法系统的200多名政法干警和安伏乡的100多名乡村两级干部现场讲述了刘俊杰同志的先进事迹。
报告会上,宣讲团成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讲述了刘俊杰同志作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人民公务员和政法干部的感人事迹。报告真实感人,事迹催人奋进,使在座的每一位同志感触颇深、深受教育,赢得全场阵阵掌声。
大家普遍认为,刘俊杰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他爱岗敬业、心系群众、敢于担当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和奋发有为、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在病重期间,他还能一心思考,心系工作,这种崇高的品质为大家树立了榜样,确立了标杆。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向先进学习,自我鞭策,在本职工作中不断提升进步,力争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
刘俊杰,男,汉族,1970年7月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出身农家的他工作多年来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做人低调、平和,和干警打成一片,曾多次被评为省、市、县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4月在甘肃省第二届“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中被授予“十佳业务能手”荣誉称号,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刘俊杰同志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在全县各个系统和乡镇依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