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昨日下午,市政府国资委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兰州市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市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对《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情况进行论证。据兰州市政府国资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内市政府国资委将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属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第一批专职财务总监。
论证会上,专家学者对即将试行的管理办法给予了较高评价。杨肃昌说,这个管理办法总体框架结构合理,内容详实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财务总监制度的推出,将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发挥积极的作用。
兰州市为何要实行财务总监制度?
市长助理、市政府国资委主任牛向东告诉记者,目前,兰州市国企改革“ 393”攻坚战“两个置换”的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一些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今后国资监管工作的“重头戏”。
在目前这种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我市即将推出的财务总监制度,将破传统体制下国有资产多头行政监管的“坚冰”,实现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到位,这与传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区别。
名词解释
财务总监委派制
兰州市即将推行的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指市政府国资委作为国有出资人代表,向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转轨变型”,把原来的经营者财务模式转变为现在的出资者财务模式。
委派财务总监
国资委作为市政府唯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代表,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在新体制下,财务总监只对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其工作的独立性将更为突出。
办法解读
总监将进董事会
在新体制下,财务总监只对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其工作的独立性将更为突出。
主要体现在:一、财务总监由出资人委派,代表出资人行使监督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二、财务总监按照一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参与企业的决策,具有实质的权威性;三、财务总监从财务专家中选拔,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还具有很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审计能力,具有专业的权威性;四、是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考核奖罚等利益与企业无关,不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报销费用,消除了财务总监与企业的共同经济利益,自身地位比较独立,不受企业领导人经济控制,对企业的监督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权责更为明确。
实行市场化
聘任财务总监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必须选用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优秀专业人才。为保证我市国企财务总监队伍的高素质,市政府国资委将进一步创新财务总监人员的市场化选拔机制,坚持高标准选聘财务总监人员。
不干预企业经营
一般来说,实行财务总监制的企业不再设立总会计师,企业经营者享有不受财务总监制约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财权和经营自主权,尤其是要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原则上企业的经营行为没有违法违规,没有侵犯国有资产权益,财务总监无权干涉。财务总监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福利待遇和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