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
价格管控不力问责第一责任人
记者 吴永隆 实习生 邹越
科技鑫报讯 今年以来,我省市场价格总水平上涨过快,城乡居民生活负担不断加重,对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调控监管,遏制价格上涨势头,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控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价格管控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州,省政府将对第一责任人实施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认真开展对群众生活必需品、集贸市场收费以及“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恶意囤积、恶性炒作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快查处。各级政府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咨询。
在实施约谈和问责制度方面。今年9月、10月、11月,省政府每月将对各市州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进行考核,对涨幅超过上月的市州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年终,对价格管控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州,省政府将对第一责任人实施问责。
关键词
“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
《通知》明确,要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持续加大对蔬菜生产流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提前做好冬季蔬菜生产以及越冬蔬菜供应的准备工作。
启动生活补贴
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及时启动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措施,努力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当地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
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粮油、肉类应急供应方案,确定粮油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储备任务。同时,要做好储备商品特别是越冬蔬菜储备调运和投放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市场供应和调节。
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
天水、庆阳、兰州等已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城市,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补贴低收入群体,解决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其中用于支持“菜篮子”生产流通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基金总额的30%。其他未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州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958号)要求,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降低偏高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除国家安排的调价项目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年底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降低偏高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应对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
各级粮食、质监、工商、金融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资质、融资、最高库存限量标准、粮食交易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蔬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和价格监测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防止恶意串通。
各级发展改革、商务、粮食、农牧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加强价格走势监测分析,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库存等监测信息,研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