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兰州4月8日消息(记者张磊通讯员秉恒)甘肃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又一次发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已在4月3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3日起执行,具体标准是:一类地区6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6.50元;二类地区5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6.10元;三类地区5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5.70元;四类地区5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5.20元。
地区类别的划分按照甘政发[2006]69号文件规定执行。
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8月25日起执行,分为四个档次:一类地区4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4.4元;二类地区4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4.0元;三类地区3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3.7元;四类地区320元,小时最低工资3.3元。
调整后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一类地区最低标准提高了9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提高了2.10元;二类地区最低标准提高了180元4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提高了2.10元;三类地区最低标准提高了1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提高了2.00元;四类地区最低标准提高了1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提高了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