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讯(记者贾莹) 7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甘肃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我省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以及在建和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办公楼项目中,部分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项目审批、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资金来源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规定或要求。对于这些不符合清理要求的项目,我省正在按照现行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务必确保项目建设的合理、合规。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汇总、分析和整理全省自查项目情况,对违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监督检查全省自查清理工作,审定全省自查清理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党风室和省发改委投资处人员组成,负责办理自查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