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守盛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指出:
狠抓落实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本报兰州5月21日讯(记者 陈晓军)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确保全省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志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碧莲,省政协副主席李宇鸿等出席了会议。
徐守盛在会议上指出,节能和减排是国家确定的“十一五”必须完成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去年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总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3.02%和2.2%,是全国4个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的省份之一,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完成此任务的省份。但我省经济结构“两高一资”特征明显,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上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和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实现今年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明确重点,全力突破。一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企业的关停力度。对污染严重、能耗高长期违法排污、改造治理无望的“十五小”企业,要下决心关闭。二要突出搞好重点行业和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整力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兰州石化、酒钢、金川公司等14户企业作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已被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范围,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十一五”期间完成211.72万吨标准煤的节能任务。要加大对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60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节能行动”。三要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全面实施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减排必须依靠科技进步。重点耗能企业要加快节能减排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着力抓好燃煤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等10项重点节能工程,在“十一五”期间形成1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治污减排方面要重点实施现役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冶炼企业烟气二氧化硫综合利用工程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要针对制约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瓶颈”问题,加快管网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加快市场化步伐,实现化学需氧量的削减。四要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能源结构,搞好煤炭洗选等能源清洁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清洁生产企业达到500户。五要积极推动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要大力推动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民用、农村、政府机构等全社会各个领域的节能力度。六要着力解决兰州大气污染问题。加快实施兰州西固热电公司和国电兰州热电公司2×300MW热电联产项目,大力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以电补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落实汽车尾气治理和建筑施工二次扬尘污染整治措施,关闭治理周边污染企业。
徐守盛强调,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要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责任,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要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要加大投入,以重点项目推动节能减排;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良好的节能氛围,实现全省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