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1日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2月10日至11日在兰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29人,列席300人。
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这次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06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拓展工作领域,加大防治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中共甘肃省委书记陆浩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徐守盛、陈学亨、刘伟平、洛桑灵智多杰、陈宝生、蒋文兰、励小捷、侯长安、刘巨魁等省上领导同志出席会议,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加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认为,2006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会提出,2007年,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第一,加强对《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落实省委提出的发展抓项目、改革抓创新、和谐抓民生、保证抓党建和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人力资源开发三大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
第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落实“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
第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促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集资建房、多占住房和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
第四,严肃党纪政纪,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第五,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继续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六,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各市(州)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第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对市(州)、县(市、区)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巡视监督。规范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会号召,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