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在有关会议上要求
履行职责 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本报讯】(记者张文都实习生陆溪)2月9,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春在讲话中要求,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春,副主任任伯年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一兵、申积来、刘超、马锐、黄郁、朱政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博华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国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治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拟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和拟任命的市教育局局长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就此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工委主任;任命了市政府组成人员23人;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员;任命了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员;批准任命了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春在讲话中指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集体;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按照民主的、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要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07年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安 永为天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吉建安为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国民为天水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李 淳为天水市教育局局长;
杨秀峰为天水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志清为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玉虎为天水市监察局局长;
郭明兴为天水市民政局局长;
巩玉保为天水市司法局局长;
白晓玲为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黄孝荣为天水市人事局局长;
雷传昌为天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武生为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建强为天水市建设局局长;
窦正安为天水市交通局局长;
薄海明为天水市水利局局长;
张廷纲为天水市农业局局长;
张仲康为天水市林业局局长;
宋卫祖为天水市商务局局长;
苏定武为天水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局长;
史俊清为天水市卫生局局长;
安邦杰为天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刘永年为天水市审计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市四届人民政府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职务随换届自行免去。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07年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天春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吴正凯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政法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永东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余敏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新全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左解放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裴继征为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随换届自行免去。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07年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诚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自来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成德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7年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天红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武给保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魏国柱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继章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 钊的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闫忠祥的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名单
(2007年2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王全社为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德为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钊为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曦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保德为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忠祥为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杰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