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郝洪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6年甘肃省法院的主要工作和2007年的主要任务,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6年的主要工作
一、审判执行工作2006年,甘肃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甘肃省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甘肃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116677件,审(执)结110058件,结案率94.3%,同比上升1%。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22件,审(执)结1267件,结案率89.1%,同比上升0.8%。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甘肃省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案件11363件,结案率97.7%。其中省法院审结389件,结案率92.2%。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共审结案件3590件,判处犯罪分子5667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521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罪犯1989人,占44.2%。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案件868件,判处1080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335件,判处犯罪分子448人,有2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受到了刑事追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制售假币、偷税抗税、金融诈骗等案件136件,判处犯罪分子220人。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通过追缴违法所得和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附加刑,尽力挽回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损失。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2663名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对公诉案件25名被告人、自诉案件59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同时对正在服刑的5844名罪犯依法办理了减刑、319名罪犯办理了假释,收到了较好的刑罚效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931人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单处罚金的344人,占36.95%,其中适用缓刑246人,占26.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共审结案件71969件,结案率96.9%。其中省法院审结426件牞结案率93.4%。甘肃省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务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33448件,借款、买卖、购销、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29831件,破产和企业改制纠纷案件147件,房地产开发和房屋买卖等纠风案件858件,“三农”案件565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7件。
(三)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民和谐。共审结案件1239件,结案率95.2%,其中省法院审结186件,结案率100%。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25400件,执结率86.5%,标的额17.2亿元。认真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清理积案12176件,执结8700件。
(五)加强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审结二审案件705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16件,改判发回率30%。重视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审理,申诉复查1590件。重视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35件,改判66件,占28.1%。
二、主要做法(一)以“公正效率”为主题,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试行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审限警示、院长庭长催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防止超审限、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二)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一些错误的观点得到纠正,模糊认识得到澄清,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得到增强。二是继续推进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不断完善理论学习、岗位培训、调研交流、学历教育四个平台。三是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引导、督促和激励广大干警学习业务。四是重视司法考试工作。有163人通过司法考试,比去年的92人增加了71人,占甘肃省司法考试合格人数的32%。五是开展“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等专题研究和调研,提高司法理论水平。六是严格法官遴选制度。甘肃省法院招考录用公务员246名。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甘肃省法院有41个集体、8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组织的表彰奖励,立案查处26案26人,有7人受到政纪处分。
(三)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全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制定各种便民、利民细则,设立审务公开栏,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牧区设立流动法庭,方便农牧民诉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缓、减、免诉讼费886.06万元。建立和完善快审、快调、快结的速裁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
(四)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活动,实行判前预防、判后答疑,完善涉诉信访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省委政法委交办的50件赴省进京涉诉案件由党组成员分别包案,现已办结49件。省法院成立7个督查组,对处理结果依然不服,继续申诉的434件案件实行分片包干,办结365件,办结率84.1%,其中息诉219件,息诉率60%。积极参加联合接访。一年来,甘肃省法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958件(次),同比下降32.9%。其中省法院受理来信2345件,同比下降7.1%,接待来访1039案1878人(次),分别下降19.5%和71.6%。涉诉信访总量、集体上访、初访信访、越级上访开始出现回落。
(五)以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推进法院改革。省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对高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和刑事审判法官进行培训;制定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相关工作的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死刑二审案件已全部开庭审理。改革死刑执行方式,甘肃省中级法院普遍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48件;积极探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现有鉴定机构及其职能的调整。
(六)以“两庭”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06年共争取到人民法庭国债项目108个,资金4126万元,建筑总面积65124平方米;争取到审判庭建设国债项目20个,资金2850万元,建筑总面积93848平方米。省委书记陆浩同志在省法院关于甘肃省法院“两庭”建设进展情况的《要情送阅》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两庭”建设的成绩,并对甘肃省“两庭”建设提出了目标任务。召开武威“两庭”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落实目标责任。截至目前,甘肃省101个人民法院共争取到审判庭国债项目74个,其中已经建成的34个,在建的28个,即将动工的12个。甘肃省329个人民法庭共争取到国债项目313个,其中已经建成的100个,在建的112个。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根据反馈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13条,政协委员提案1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690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115件,依法立案再审23件,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