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干部进村当支书
1500党员干部选派工作正式启动,任职三年完成五项目标
本报记者 陈永君 为您报道 甘肃省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到后进村和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该项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首批重点从机关选派干部1500名左右。
选派对象 近三年考核要“称职”
选派范围主要是省、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条件是处级优秀党员干部或处科级党员后备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上述条件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优秀党员干部及后备党员干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农村情况,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强,能力素质好,近3年考核称职以上。据了解,每个村派驻2名干部,省、市、县三级的选派干部与县乡干部混合编组。
任期内 村积累须超5万元
省委对选派干部,提出了五项目标任务:建强村级班子、带好党员队伍、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建设和谐农村。三项硬性指标:建强村级班子的同时,重点要培养出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书记后备人选;任期内使全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综合考核排序在本乡镇逐年有所上升;任期内使本村集体积累达到5万元以上。
进村任职 福利待遇不变
为了有效解决干部“不愿意下”和“下去干不成事”的问题,省委对选派干部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涉农项目优先向选派干部所在村倾斜。选派干部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一律吃住在村。选派干部在农村工作期间,原单位政治、生活、福利待遇不变,正常的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等不受影响;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期间,按省内出差补助标准执行;享受省上规定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同时,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年终考核优秀的,不占派出单位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