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多予、少取、放活”六个字来概括2005年全省农村各项改革事业。过去的一年中,我省继续深化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实现了农牧业生产环节的零税率,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人均实际收入增加,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农牧业税全部取消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是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根本宗旨。全省上下着力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农民减负工作进展顺利,农村税收制度基本确立并不断完善。
在2004年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基础上,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和牧业税。各地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广大农民祖祖辈辈盼望过上“清徭薄赋”的好日子,如今真正成为现实。
土地政策落实到位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面完成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省家庭承包经营耕地4723.6万亩,承包经营农户452万多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切实维护。同时,各地继续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制定了我省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并在灵台、临泽、靖远等县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规范化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目前,全省承包流转面积63万亩,已占包耕面积的1.2%,涉及农户16万户,占承包户的3.6%。
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实施了以乡镇机构、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在崇信、镇原、临泽、金塔、敦煌等6县1市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妥善解决和处理了乡村债务、农村税费尾欠、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等问题。
2005年,还解决了乡镇公用经费困难和乡镇招聘干部身份转换等问题。
已在57个县实行返税按照“能放则放,权责利统一”的原则,省上确定在敦煌等13个市县进行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的改革试点。与此同时,决定从2005年起3年内,对51个“国扶”“省扶”重点县和6个民族自治县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上缴省财政的增量部分实现全额返还,以探索壮大县域经济的路子。
劳务输出农民得实惠积极组织开展跨省区劳务协作和劳务对接工程,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2005年1月至10月,全省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394.97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1%;完成全年输转计划350万人次的112.85%;劳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1.42%,完成全年计划的1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