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4.71亿元,保证了城市低保政策的落实,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累计下达救灾资金1.88亿元,支持了抗灾救灾。
拨付资金0.5亿元,积极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
(四)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当年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达到70.7亿元,是实施转移支付制度以来补助力度最大的一年。下达奖补资金4亿元,鼓励县乡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压缩财政赤字,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实行阶段性财政优惠政策,将57个县省级参与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加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加大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水平,支持改善乡镇办公条件,按每个乡镇增加10万元的标准,补助资金1.3亿元,较好地保证了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继续细化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省级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预算内容更加细化。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省级基本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大部分市州稳步推进了国库直接支付改革。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当年全省实现采购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切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对专项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保证了省委、省政府确定重大财政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
“十五”时期是我省历史上财政收入增幅较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的时期之一。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61.2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23.38亿元,年均递增15.02%;大口径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107.6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54.56亿元,年均递增18.78%;财政支出由2000年的188.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28.04亿元,年均递增17.86%,财政收支跨上了“三个新的台阶”,增幅均高于当期生产总值增长。实现了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和当年收支平衡并累计消化财政赤字近4亿元“两个历史性转变”。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了财政“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十五”时期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但我省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财政实力总体不强,收入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入增长对部分行业、税种的依赖性较大,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后续财源不足;财政供养人员较多,财政自给率较低,特别是部分县乡财政困难;财政赤字数额较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存在潜在的财政风险;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尽合理,财政监督相对薄弱,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6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省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努力实现“两个高于”。即: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年均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增幅,力争保持在10%以上。
到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突破400亿元,财政支出突破650亿元。确保“一个平衡”,即确保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完成“两个消化”,即基本消化以前年度拖欠的职工工资、医药费和差旅费,力争消化一半左右的历年累计挂账赤字,将全省财政赤字消减到15亿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