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调整甘肃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通知》,该《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47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9元。记者了解到,此次调价后,甘肃省居民每年将多支出电费4800万元。
居民电价上调2分钱
7月29日,省物价局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在兰州举行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大多数与会代表赞同物价部门关于居民用电每度上涨0.25分的提议。会后,省物价局汇总与会代表意见,上报国家和省上有关部门,经同意后,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以当月的抄见电量为准,对全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47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9元。
农业用电价格不变
同时,记者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我省商业、非居民、非普工业用电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2.80分;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提高2分。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调整。同时,趸售电价也按用电类别相应调整。
甘肃省居民每年多掏4800万
记者从甘肃省物价局收费处获悉,甘肃省2005年的居民生活用电总量预计为24亿度,占全省销售电量的6.5%。此次电价调整后,全省居民用电每年将多支出电费4800万元。(记者 杜凯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