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明泰同志辞去白银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9年12月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白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明泰同志辞去白银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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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泰简历
张明泰 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甘肃靖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82年8月至1995年8月,先后在白银市靖远县水泉中学、靖远县政府办公室、靖远县体改委、靖远县曹岘乡、靖远县三滩乡工作,历任中学教师、政府办公室秘书、体改委副主任、乡党委书记兼乡人大主席;
1995年8月至2001年7月,在靖远县政府工作,历任靖远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甘肃省贸易经济厅挂职,任外经处副处长);
2001年8月至2006年10月,历任景泰县代县长、县长,中共景泰县委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白银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7年1月至2009年8月,任白银市副市长;
2009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中共白银市委常委、白银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