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召开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全市环保大检查督查张家川县11家企业存在16项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汪朝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盼越来越高,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越来越严,环境执法力度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倒查追责也越来越密集。全县各部门及企业要从关注民生、推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保护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做好环保大检查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这次环保大检查工作任务共10项,重点检查医疗、采矿、制药、燃煤锅炉、餐饮油烟、食品加工、建筑施工、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环保问题。各相关企业要针对全市环保大检查督查张家川县11家企业存在的16项突出环境问题,逐条梳理归纳,列出整改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认真细致地开展大检查工作,特别对群众反响强烈并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查处,通过“严查、严处、严管”,真正做到环境管理无死角、环境执法无盲区、环境监测无空白,实现“环境风险有效降低、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问题企业自觉整改、部门协同能力有效提升”的既定目标。要采取“三不三直五结合”的方式(即:检查不定时、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全时段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形成强烈威慑。要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整治措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五小”企业和“三无”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建设,进行限期整改,并给予高限处罚;对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无证排污、超标排污和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和超标排放严重的企业,一律实行驻厂监察,依法停产、限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律提请公安、司法机关实施处理;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一律进行限期整治,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各项整治要求,确保环保大检查顺利进行。
会上,县环保局与11家企业分别签订了环保问题整改承诺书。县直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