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武山县召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农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在启动会上,武山县提出搞好农村灾后重建工作,要“紧扣一个目标,强化两个责任,理顺三个关系,做到四个必须”。
“紧扣一个目标”,就是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即通过2年的努力,力争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灾区倒塌房屋和受损设施的恢复建设任务。下半年的重点是恢复建设受灾群众的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以及灾区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尤其要把农村群众住房建设作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重点突破。
“强化两个责任”,就是强化乡镇直接责任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主体的责任,乡镇政府要对县上分配的农民住房建设的进度、质量、数量负直接责任。规划、建设、国土、民政、新农办、农办、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为农村重建工作的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建筑结构、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纠纷调处等负监管责任。
“理顺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恢复重建与全局工作的关系。一手毫不松懈地抓好灾后重建,一手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把恢复建设与发展提高、把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把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既确保群众生产生活高于灾前水平,又确保有利于长远发展。三是处理好自力更生与社会帮建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受灾群众建设主体的作用,又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帮助灾区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准确把握灾后重建的政策原则。二是必须紧紧抓住灾后重建的关键和重点。关键是“三公开、三满意”,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救助户满意、群众满意、上级组织满意。重点是整村异地搬迁,无房户重建,教育设施的恢复。三是必须尽力确保灾后重建进度和质量。要抓进度促质量,科学选址抓质量,用合理结构抓质量,用合格建材抓质量,强力监管抓质量,调动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保质量。四是必须切实加强灾后重建的协调和督导。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互相协调配合,加强督查与指导,全力搞好灾后重建工作。

(武山县长刘长江作重要讲话)
同时,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核准重建维修对象和资料完善。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继续组织人员,逐村、逐组、逐户进行全面核查,核准核实重建对象,要对灾情摸底评估各类明细台帐进行完善和归档。二是明确灾后重建资金补助政策。各乡镇要明确资金补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原则上重建户按每户3间4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并兑现补助,对极个别分散建房户建不够住房标准要求的,按建一补一、建二补二的办法按间建设并兑现补助,房屋维修按每户不超过3间兑现补助。三是明确农民住房重建实施管理的程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搞好农村居民住房重建规划选址、设计和土地使用的协调处理,加强资金、建筑质量和灾后重建监督管理,严格检查验收。四是全力加快农村灾后重建进度。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方案,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必须在7月中旬全部开工,10月底全部完成今年的建房任务,保证受灾群众在入冬前住进新居。五是着力抓好破损水窖的修复。有关乡镇要按照水利部门灾后水窖修补方案,充分发动群众,全面开展破损水窖修补工作,保证在7月底前修补结束。(县政府办公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