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会计培训中心
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审检)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驻市省部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财会人员从业管理,增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证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及《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的通知》(甘财会[2008]7号)和《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天财会[2008]459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部署,2008年全市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审检)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市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群组织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
2、驻市部省属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会人员;
3、市直企业、私营企业、公司就业的持证财会人员。市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零散就业人员、待业人员以及在外地就业的财会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1、培训内容以省、市财政部门规定的《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一书为主,并结合当前财政会计改革形势,学习国库集中收付相关知识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以及接受继续教育等有关法规制度。
2、从即日起,开始报名登记,注册编班。自8月1日起正式开班授课,为期一月,逾期不参加者将不再延长培训时间。
三、培训方式和考核
1、培训采取教师面授,集中学习的方式。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
2、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中心统一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审检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价费[2003]313号文件规定,以每课时4元的标准收费,参加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每人应缴费121元(其中培训及考试考核费96元,教材费25元)。所有收费将全部上缴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五、培训地址
1、地址:秦州区周家巷口天府楼六楼(建二小学对面)
2、联系电话:8210033 8211108 8211138
3、联系人:张老师 邵老师
六、几点要求
1、依据财政部[2005]26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颁布的《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全体财会人员,必须参加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件审验,否则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处理,责任自负。
2、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量大面宽,而且要求质量高,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应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周密安排,落实和督促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全体持证财会人员按时参加报名培训,登记审检,做到本职工作和培训审检两不误,切实落实持证上岗、依法行政、科学理财。
3、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今年对参训人员实行分类登记制度。为此,所有持证财会人员在报名登记时,应同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能证明个人信息(学历、职称、职务等)的证件原件,在会计培训中心进行个人逐项登记审验。登记审验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由于登记不准确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4、对连续三年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未参加2006年、2007年继续教育或不符合其它审验条件的持证人员,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不予通过2008年审验。对无故不参加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审检的财会人员,今后不再做为继续教育的对象纳入从业管理。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会计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会计局,干教中心,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