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防发〔2016〕86 号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市人防办依法于9月18日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警报的目的
一是检验人防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报警效果,确保战时顺畅地发放防空袭警报。二是为平时突发事件提供预警报知服务。三是使广大市民熟悉和掌握警报信号内容,提高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识别能力。四是通过警报试鸣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试鸣时间及范围
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在全市五县两区主城区统一鸣放防空防灾警报。
三、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三)防灾警报:下午15:00鸣放。鸣20秒、停10秒,反复六遍,时间三分钟。
(四)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5:30鸣放。连续鸣放三分钟。
四、相关要求
1、试鸣期间,各警报点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照警报设备操作步骤,认真操作。天水电视台要做好电视警报信号发放的切换工作,确保电视警报与其它警报器同时、同步鸣响。
2、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通过宣传栏、广播、会议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广泛宣传试鸣人防警报的目的和警报信号内容,做到警报试鸣宣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警报信号识别能力。
3、根据《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移动通信网参加当地人防部门组织的演练”的规定,天水移动公司、天水联通公司、天水电信公司应在9月16日前,按照《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告》的内容分别向手机用户发送试鸣人防警报的信息,扩大群众知晓面,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4、市区教育、卫生部门要及时向医院、学校等单位下发通知,防止发生意外事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5、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在各社区张贴《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告》,切实做好面向广大居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附件:《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告》
联系电话:0938-8296774 18609389229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告
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法于9月18日上午9:00至10:00、下午15:00至16:00,在天水市五县二区主城区鸣放以下防空防灾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2.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3.防灾警报:鸣20秒、停10秒,反复六遍为一个周期
4.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希广大群众周知。
特此通告
天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