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环湖赛天水赛段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第十五届环湖赛天水赛段比赛期间
局部实施无线电管制的通知
全市无线电用频有关单位:
为确保第十五届环湖赛天水赛段比赛期间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国务院、中央委第579号令),组委会决定在第十五届环青海湖自行车赛比赛期间,对天水市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区域,依法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强制性管理,对非赛事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及辐射无线电波的大型机电设备予以禁止或限制使用。管制期间,在管制区域内除经批准的无线电台(站)或直接用于赛事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外,其它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落实管制措施。
二、2016年7月26日上午7:00—12:00,在天水市秦州区规定范围内停止使用便携式和车载式无线电台(含业余台)、各类航海航空(含无人机)和车辆模型无线遥控设备、校园调频广播电台;沿比赛线路(藉河北路→迎宾路藉河大桥→藉河南路→赢池路藉河大桥→藉河北路)左右2公里范围内停止使用调频对讲机(含公众对讲机)、调频车载台、工业无线遥控设备、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400MHz—610HMz、1447MHz—1467MHz、2400MHz—2800MHz频段调频固定台、无线扩频室外台站、非法架设的室外无线局域网(wlan)基站及非赛事使用移动视频传输系统。
三、在天水市范围以内依法设置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必须严格按照无线电管制机构核定的功率、天线高度等技术参数发射,不得随意更改。
四、管制期间,在第二条所列的管制区域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如对赛事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干扰,应按照无线电管制机构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届环湖赛天水赛段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