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在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在企业兼(任)职及经商办企业专项清查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入核查,确保了干部职工“零参与”,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从政行为,促进了廉洁从政。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牵头抓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具体负责,有关职能科室各负其责,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清查不走过场。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中有关禁止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条款,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如实填报、全面核查。组织128名在职干部如实填写《财政供养人员在企业兼(任)职及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并作出“零参与”承诺。抽调注册登记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等科室精干力量,通过工商业务管理系统,对干部填报情况逐人逐项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