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工作批示及加强
“五项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天水市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天市三城办发〔2016〕2号)和《集中整治“城市病” 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三城联创工作简报第163期)上作出重要批示:
4月26日,杨维俊市长在《集中整治“城市病” 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上批示:“五项集中整治”活动安排得很好,这些乱象不除,与天水市城市的形象、城市的品位极不相称。应下决心把这些措施一项一项地落实到实处。请明泰、王钧同志商量,把这几项工作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由一把手负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三城联创”办等单位抓督查落实工作。
5月3日,杨维俊市长在《天水市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上批示:请明泰、王钧同志安排“三城联创”办及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五项专项整治”责任,采取集中整治等强有力措施,务必下决心整治出效果,真正解决目前已经危害程度非常高的乱停车辆、乱摆摊点、乱占人行道和车行道、乱搭乱建和随意乱建乱贴户外广告等问题。五项工作不抓则已,抓就一定要抓出效果。
4月27日,张明泰副市长在《集中整治“城市病” 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上批示:请王钧同志责成“三城联创”办将“五项集中整治”活动提出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主动部署开展行动。
4月27日,王钧副市长在《集中整治“城市病” 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上批示:请“三城联创”办按照杨市长、张市长批示精神,抓“五项集中整治”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的工作批示,确保“五项集中整治”活动抓出成效,城市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现就进一步加强“五项集中整治”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天水市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天市三城办发〔2016〕2号)任务分解,各牵头单位由主要领导总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认真落实牵头单位分解的工作任务;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确定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五项集中整治”工作。
二、进一步把握好时间节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以“五项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彻底解决城市乱象的问题,为迎接2016年(丙申)年公祭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大典暨第二十七届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加大宣传,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和效果,并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市“三城联创”办。《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电视台、天水在线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强与各牵头单位的联系,及时跟进报道整治进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交通秩序、城市乱象、市场秩序、户外广告、乱搭乱建等五方面问题的曝光力度,反映群众关心关注的城市问题,强化整治问题导向,传导整治工作压力。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市三城联创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两随机、一回头、两通报”(时间、地点随机,回头看,问题、整治情况通报)的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三城联创”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天水市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