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纪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秦州区园林处主任高鸿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7月10日、2014年12月9日、2015年2月15日,秦州区园林处三次从工作经费中给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共计34640元。2014年3月15日至2015年5月14日,秦州区园林处给职工发放午餐补助共计8570元。2015年4月8日、2015年5月14日,秦州区园林处两次给下属单位发放误餐补助共计31000元。2015年12月22日,秦州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高鸿喜行政警告处分。
二、秦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1—9月,秦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以超工作量为由,给139名教职工发放补助101831元。2015年12月29日,秦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校长宋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秦州区杨家寺乡政府干部闫志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杨家寺乡煤湾村驻村干部闫志强收受8户危房改造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3000元。2015年12月22日,秦州区纪委给予闫志强党内警告处分;秦州区监察局给予闫志强记过处分。闫志强将3000元钱退还危房改造户。
四、秦州区供电公司牡丹供电所所长辛中海违规收费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牡丹供电所在户表改造中收取安装费,赚取户表进户线差价用于支付牡丹供电所职工施工补助,共计27065元。2015年7月1日,国网天水市秦州区供电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给予辛中海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两个月岗位工资。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春节节点,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