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挖掘一批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典型代表,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生活。
二、主办单位
天水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
天水在线
四、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5月。
五、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各县区所辖行政村,近年来创建的省市级新农村示范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双联示范村优先列入。
(二)评选标准
“十大美丽乡村”应具有自己独特的魅力,是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综合体现,应在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候选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要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村容美。村庄规划到位,布局合理,建筑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环保设施完善,村容整洁宜居,村庄环境良好,村落文化传承保护,长效保洁制度落实。
2. 生态美。村庄绿化美化,花草、林木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道路林带化、乡村园林化、景点生态化、农田林网化,耕读文化、田园风光、和生态家园特色彰显。
3. 庭院美。村内房屋布局错落有致,立面整洁美观,景色自然宜人,院落有特色,农宅有风貌,美观质朴,体现乡村文化符号,与周边环境协调、自然融为一体。
4. 生活美。村庄产业结构合理、产品特色鲜明,村民安居乐业、生活宽裕美满,公共设施健全,生活条件便利,村民讲究卫生、生活方式健康。
5. 乡风美。村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明显,有融洽的干群关系,村里无群访、越级上访等事件;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无重大刑事案件;有健康的文化活动,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不赡养老人等不文明现象。
六、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 (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2月5日):候选村庄推荐。由各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每个县区推荐10个美丽乡村参加评选活动,各参选村填写好《天水市“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申报表》。
第二阶段 (2015年12月6日—2016年4月30日):集中展示推介。天水在线负责策划制作一个专题宣传网页,组织记者及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以采访、体验、采风、航拍、花絮等系列报道方式突出展示候选村庄新生活、新风貌、新变化、人文乡情等,以做到图文并茂,新颖别致,给人以视觉的冲击力,帮助市民发现“天水美丽乡村”,深入挖掘乡村之美。
第三阶段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15日):开展网络投票。根据前阶段的宣传推介、实地体验、深度报道情况开展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比重占到40%。天水在线负责制作投票页面、投票监管、统计汇总等工作。
第四阶段 (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31日):组织专家评审。由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比重占到60%。最后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全市“十大美丽乡村”,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
七、结果运用
1. 天水在线负责对评选出的全市“十大美丽乡村”进行全面航拍。
2. 天水在线精选航拍、采风等照片,设计编印一本天水市“十大美丽乡村”画册。
3. 对评选为“十大美丽乡村”的贫困村,市上将在相关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
4. 在评选“十大美丽乡村”的同时,择优评选出若干“特色民居村”、“现代新村”、“历史古村”、“生态宜居村”等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村落。
天水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