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天水市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房屋登记“业务讲堂”第二十二讲开讲。市房产交易中心产权监督科科长王天辉以《谈新<行政诉讼法>对房屋登记的影响》为题进行讲座。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赵振林主持讲座,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志海、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谢晓睿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5年来的首次修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着重解决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体现了注重稳定性、延续性和发展性的特点。同时,也对登记机构、登记人员提出了新要求。
讲座中,王天辉科长从政策取向的改变、新法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概念完善、提高对行政首长本人的要求等六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新《行政诉讼法》对房屋登记的影响。
他指出,新法实现了对行政法学核心概念“行政行为”的正确表述,完成了行政主体概念范畴的全面构建,扩展了象征诉讼的被告适格,将行政主体的涵盖范围扩展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另外,新法还提高了对行政首长本人的要求,改变了复议与诉讼的衔接,降低了官官相护、“父子容隐”的可能。在判决类型和标准上,除将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吸纳进来外,又有拓展,大大增加了“确认违法”的适用几率。
他认为,随着“确认违法”之门的洞开,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被追责的风险将大大增加。所以,我们一是要提前着手,主动研究,既要研究新法,也要梳理现有制度;二是要主动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充实法治队伍,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切实发挥其作用。
会上,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房产交易中心主任赵振林结合本期讲座内容,就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讲法律,依法办事;二是要讲原则,按制度办事;三是要讲规矩,按程序办事;四是要讲纪律,靠实各项责任;五是要讲礼仪,切实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