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带头,干部群众部门联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同抓,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6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6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分别安排一个集中整治日活动,市级领导参加秦州、麦积两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县区领导分别参加所联系单位和乡镇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按照《天水市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三年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到2015年底,各级机关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大扫除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五下午各安排一次,环境卫生责任区的集中清扫整治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安排一次,每次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秦州、麦积两区辖区内单位、部队对各自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整治,重点对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彻底清扫,对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等“牛皮癣”进行集中清洁清理,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擦洗。同时,各单位对内部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五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县城、建制镇、公路、景区为重点,同步安排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二)大力整治市场秩序。县区综合执法、市场建设处等部门要对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与清理,重点整治占用城市主次道路、城市窗口地段、广场经营的行为,杜绝市场外溢。
(三)大力整治市容市貌。县区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破旧、不规范、不美观、不安全的户外广告牌匾督促更换,坚决拆除影响市容的广告牌匾。建设、环保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城区建设工地、待建空地卫生进行彻底清理。
(四)大力整治交通秩序。综合执法、公安交警、运管、农机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证交通畅通有序。农村要重点对农用车违章载人等行为进行整顿治理。
(五)大力整治景区环境。旅游部门要积极应对节日期间客流高峰,切实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景区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从优化城市环境、服务基层群众、转变机关作风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亲自组织,不得雇工完成各自环境整治任务,对违纪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二)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引导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对个别破坏城乡环境卫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要进行曝光。
(三)各级建设部门要增加垃圾清运力量,配合各单位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不得随意焚烧、掩埋垃圾。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三城联创”办和市爱卫办要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检查评比,通报情况,督促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两区辖区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由两区划分确定,安排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通知并组织辖区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五县辖区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和整治活动由各县统一安排。
附件:天水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附件
天水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在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活动中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根据《天水市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三年活动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整治城乡环境三年活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落实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为重点,以促进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为目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坚持职能部门专项整治与全民广泛参与整治相结合,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锤炼队伍、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爱护环境、人人尽责,建设家园、全民动手”的社会风尚和干群一心、城乡一体、上下一致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共建美丽天水的工作机制。
二、整治任务与重点
1.强化专业环卫保洁与提升工作。各县区要加快完善环卫设施,加强专业环卫队伍建设,加大环卫保洁区域内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力度,扩大环卫覆盖面,做到全天侯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河道沟渠等脏乱差突出区域为重点,形成地域全覆盖、单位全包括的责任地段划分机制,明确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城中村基层组织班子的力量,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巡查监管责任制,全面整治背街小巷垃圾乱倒、杂物乱堆的现象。要加强对各类店外洗车点、车辆维修点、饮食加工点等污染严重门店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占道经营、污损路面、乱堆材料垃圾以及利用行道树、栏杆等公共设施乱搭乱挂行为。卫生监督、防疫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的监管,广泛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积极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综合执法、公安、畜牧等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加强宠物饲养管理,重点对流浪狗以及故意放纵宠物破坏绿地、户外排便、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整治。
2.全面落实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市、县区直属各单位、驻地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以各单位所划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域为主,进行全面清洁整治与保持,重点要对道路泥土砂石、边坡杂物杂草清理清除,对河道沟渠进行清淤、疏通和平整,对绿地、桥涵、墙角旮旯等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和污垢进行彻底清理,对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集中清洁清理,对出现脏污的各类公共设施及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等“牛皮癣”进行清洗清理、保洁维护。要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和养护,对适宜绿化的裸露区域进行绿化。要加强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合理设置宣传警示牌,进行文明行为规劝宣传及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3.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与整治。工商、市场建设、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督促产权单位和业主集中对集贸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与清理,特别要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管理,做到环境卫生定时清扫,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容器齐全,防蚊、蝇、鼠措施落实到位。要大力整顿市场秩序,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拆除市场内外不符合市容标准的临时建筑和帐篷,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对占用城市主次道路、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市窗口地段、广场、空闲地等从事露天经营活动的行为要规范整治,合理设置和规范管理社区市场、瓜果蔬菜等农产品季节性市场和临时交易点,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4.严格城乡交通秩序执法管理与整治。综合执法、公安交警、运管、农机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位,科学有效用好有限的城市道路资源,加强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乱穿乱闯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车辆按区、按线、按类、按位行驶和停放,有效解决车辆占道无序停放、影响市容形象、阻塞交通的问题。特别要对机动车乱鸣喇叭、任意调头、逆行横穿,营运车辆在中心城区、城区出入口随意停靠拉客,农用车辆违章载人、超载,运输车辆道路遗漏遗洒,非机动车、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行人和各种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礼让意识,维护城乡交通秩序,从根本上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5.加快乡村环境卫生清洁治理。依托“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以联系村为单位,按照生态文明村建设“五清、五改”(清垃圾、清柴堆、清粪堆、清路障、清院落,改水、改厕、改厨、改路、改圈)和“一池两改三化”(修建村内垃圾池,危房和危墙改造,村庄巷道硬化、绿化、净化)的要求,把参加乡村环境卫生清理等劳动实践作为接受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规划并积极参与联系村的环境卫生清洁及村庄道路硬化绿化等工作,做到村庄垃圾收集有设施、打扫清运有专人、填埋处理有固定点,实现村庄垃圾清理的长效化。
6.抓好机关单位及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要按照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要求,每两周进行一次全面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洁办公及公用设施,保持机关单位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要抓好机关单位内部绿化美化,有条件的临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提高城市绿化率。旅游、商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景区景点、旅游饭店的等级和星级标准要求,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环境卫生水平。景区景点要进一步加强景区资源和环境保护,坚决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等现象,及时清扫清运垃圾,做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垃圾箱设置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与环境相协调。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宾馆饭店、公交站点、超市商场等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饮食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和整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会、团委和妇联组织要广泛组织职工、妇女和青年团员,积极开展志愿活动,以广场、车站、商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为重点,进行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清理和各类公共设施的清洁与维护。
三、时间安排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在时间安排上,按照《天水市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三年活动总体方案》的时间要求同步进行,参与“双联”工作的各级单位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清洁活动要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灵活安排时间。各级机关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每月进行两次,分别为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五下午;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集中清扫整治每月进行一次,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五的下午,每次劳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参与意识。各单位要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党员活动日和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参与意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作出表率。要按照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和养成热爱天水、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清洁家园的自觉行为。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整治活动的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和破坏城乡环境卫生、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要及时曝光,褒扬先进、鞭笞丑恶,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2.公示责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定后,各单位要在对应的责任区域内公布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并将责任区域划分、单位名称及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包抓片区的领导等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注重三个结合,提升整治水平。一要与创建任务的达标紧密结合。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争创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提出的时间要求和卫生城市国家标准,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工作。二要与“双联”工作紧密结合。要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双联”工作中认真谋划安排,积极组织实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三要与群众路线教育、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的核心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环境卫生是直接关系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杜绝形式主义,克服支差应付思想,扑下身子抓落实,真心实意求实效。
4.处好四个关系,确保取得实效。一要处理好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的关系。建设、卫生、旅游、城市管理以及农村工作的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标准和规划的制定,带头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引导和带动其它行业和单位开展整治活动。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处理好党员干部带头与全民参与的关系。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把广大干部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整治城乡环境。三要处理好硬件支撑与行为习惯养成的关系。坚持治建结合的原则,加大投入,建设必要的硬件设施,为改善和保持环境创造条件。要强化教育引导,重视城乡群众文明素养的提升和文明习惯的养成。四要处理好责任与利益的关系。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明确责任主体,在责任面前不缺位,在利益面前不越位,条块结合,协调配合,推动工作落实。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责任包干。按照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的区域划分、任务安排、工作要求和督促检查由县区负责。县区要将建成区全面进行责任划分,各责任单位要将卫生责任区域的定期清扫与网格管理及日常清扫、监管相结合,抓好整治任务落实。市四大组织领导带头参与所在机关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劳动实践,并督促联系县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县区领导实行区域划片包抓责任制,负责划定片区内相关单位整治活动的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区域内单位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未落实的,要对单位负责人和网格管理的“网格长”进行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县区驻地部门领导干部要参加本单位的责任区劳动实践,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乡镇及部门领导负责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三城联创”办和市爱卫办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各单位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通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健全考核制度,注重考评兑现。各单位要对干部全年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实践的时间和出勤统一安排,提前通知,建立劳动实践考勤档案,对干部职工参加劳动的出勤情况进行签到和统计,并将劳动实践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各单位在年终评定考核等次时要参考劳动实践考勤档案,考勤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要将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效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3.统筹整合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要与中央财政支持的环境卫生连片整治、整村搬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整合项目资金,加快环卫设施配置建设。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基础设施尤其是环卫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城区按照创建国家、省级卫生城市的标准配置环卫设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配置垃圾收集、清运设施,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