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启事
天水市档案馆是市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保存着大量涉及天水市的旧政权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重要档案资料,是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依法利用已公开历史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公共场所。为了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挖掘整理弥足珍贵的天水历史档案,全面系统真实地再现天水的历史面貌,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甘肃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有关规定,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天水市各个历史时期对国家和社会有较大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天水市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2.反映天水市各个历史时期民族宗教、文化教育、民俗民风、地域地貌、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城乡建设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3.反映天水市各个历史时期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等各个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有特色的档案资料。
4.各个历史时期天水市籍在甘肃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档案资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我市各级革命组织和各级领导人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6.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市视察和参加重要活动形成的与我市有关的档案资料。
7.历任天水市四大组织领导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
8.外国友人来我市参观交流访问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
9.其他反映天水市历史发展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种类
征集档案资料的种类主要包括:手稿、书信、日记、笔记、著作、图籍、书画作品、票证、证件、奖章、家谱、年表、照片、录音、录像等有关资料。
三、征集方法
1.凡征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2.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收藏证书,并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
3.对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收购或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保护。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水市档案局(馆)征集利用科
联系人:陈晓荣 康江虹
联系电话:6811926
邮 箱:tssdajcxr@163.com
邮政编码:741000
天水市档案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