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暨第二届甘肃银行
“篮协杯”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4月22日至27日,在秦州区、麦积区分别设比赛场馆。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天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天水市体育局
协办:天水市篮球运动协会
甘肃天水昊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
三、参赛单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68202部队、96363部队、天水军分区、天水预备役旅、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规划局、市招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天水监狱、市银监局、甘肃银行、市人行、市工行、市农行、市邮政局、市电信局、中国移动天水分公司、中国联通天水分公司、天水公路总段、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秦安县政府、甘谷县政府、武山县政府、清水县政府、张家川县政府、天水日报社、天水师范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机电工业学院、省税务学校、天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卫校、市体校、市农校、市一中、天水供电公司、天水超高压公司、天水星火机床厂、天水风动厂、天水卷烟厂、天水二一三厂、天水长开厂、大唐甘谷电厂、天水昊峰集团、春风集团、羲通公司、天水华天电子集团、金龙大酒店、恒顺房产、金都房产、天庆集团、福门房产等单位应组队参加。
各县区在组织选拔赛的基础上组成联队或指定一基层单位代表队参赛。其它单位、民营企业及个人均可组队参加。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人。
(二)运动员资格
1、符合《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
2、经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需出具体检证明);
3、年满18周岁以上;
4、具有2012年12月31日前天水户籍(报名时需出具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部队运动员需出具军官证、士兵证);
5、参赛单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6、各参赛队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名时提交办理保险证明。
五、竞赛办法
1、参赛队不足8队,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竞赛编排按报名顺序编排;参赛队超过8队(含8队),则进行分组,采取预、决赛办法进行比赛。本次比赛种子队以第一届“篮协杯”成绩为准。
2、每队须备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号码清晰的比赛服。
3、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开展竞赛。
六、名次与奖励
1、本次比赛奖励前六名。第一名授“篮协杯”奖杯一座、奖人民币叁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第二名,授奖牌一面、奖人民币贰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第三名授奖牌一面、奖人民币壹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四至六名均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篮协杯”奖杯为流动杯,并镌刻冠军队名,连续三届获“篮协杯”冠军者,奖杯归其所有。
2、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各1名,由各参赛队依据《“篮协杯”男子篮球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民主评选,当选者除获组委会奖牌外,另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3、本次比赛设最佳裁判员、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和最佳工作人员奖,颁发荣誉证书并予物质奖奖励。
七、食宿与经费
市属各单位、秦州区、麦积区参赛队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甘谷、武山、秦安、清水、张川五县参赛队食宿由赛会统一安排(超编人员自费)。各参赛队报到时,需向大会缴纳每队1000元报名费。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于4月15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两寸免冠照片2张,报送市体育局体育总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239138,15097250103联系人:陈 静,介彩梅);
2、报名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如有更改按每人50元交费;
3、4月16日下午2:30在市体育局机关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抽签分组;
2、裁判长、裁判员于4月21日到市体育局体育总会秘书处报到,各参赛队于4月22日到赛场参加开幕启动仪式。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及解释权
1、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人员由市体育局和市篮协选调,具体办法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仲裁委员会职责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3、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
4、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