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天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我市体育竞技水平,积极备战全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决定举办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四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市四运会筹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四运会组委会(见附件1),下设秘书处、竞赛处、会务处、治安保卫处、医疗卫生处,具体负责各项筹办工作,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市体育局。
二、总体安排
市四运会拟定于2013年4月至9月在我市举行。
本届运动会体育竞赛项目共设3个组别,15个项目,21次比赛。其中:青少年组5项5次比赛,成年组12项12次比赛,老年组4项4次比赛,预计参赛总人数约6500人。4月22日在市体育中心训练馆举行开幕启动仪式。
三、工作任务
1.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按照《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见附件2)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参赛人员的选拔报名和参赛等工作。
2.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县区体育工作,市四运会部分比赛项目计划在县区举行。其中,青少年组田径、男子足球赛在秦安县举办,青少年组篮球赛在张家川县举办,青少年组乒乓球赛在清水县举办,青少年组武术比赛在甘谷县举办。各有关承办县区要及早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比赛,确保各项赛事顺利举办。
3.市体育局要尽快制定下发各比赛项目的竞赛规程,认真做好相关比赛场地设施维修、器材添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4.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市四运会举办前期要集中整顿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容市貌,加大对四运会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举办市四运会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参赛和筹备工作,确保市四运会成功举办。市四运会结束后,将对组织、参赛、协助、配合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2.《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3.天水市第四届运动会报名表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