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创新工作机制
更加富有实效地搞好纪检监察工作
中共天水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 杨维俊
近两年来,天水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围绕中心尽职责,服务大局促和谐,统筹全盘抓特色,创新机制上水平”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相关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部位,把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切实管用的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依靠制度创新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一、完善领导干部的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性”工作。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都按照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环节开展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反腐倡廉建设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廉政勤政述职的暂行办法》,确定每年选择10个左右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抓惩防体系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10个方面的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2010年元月,市上安排秦安、甘谷、武山、秦州4个县区及市教育局、水利局、司法局、国税局4个单位共8名主要领导首次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会前,市纪委派工作组入驻述职单位进行调研。述职之后,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调研和述职情况,对述职单位作出书面综合评价,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廉政述职,既突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牵头抓总的位置,同时更加强化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和函询质询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函询和质询的暂行办法》两项制度。廉政勤政谈话制度主要针对信访举报、年度考核、作风测评、述职评议等渠道发现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存在的十二种倾向性、苗头性或有一定影响的问题,由市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按一定程序召集相关责任人谈话,进行谈话监督、临界提醒和警示诫勉,防止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勤政诫勉谈话,实施责任追究16人(次)。函询和质询制度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群众反映的比较具体的问题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七个方面行为和问题,对其中比较轻微的问题,由纪委以书面的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发出书面函询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书面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问题比较大的,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问题,由市纪委发出《质询通知书》进行书面质询,或召开市纪委全委会等形式进行质询。这两项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一些被谈话和被函询的同志认为纪委的谈话提醒和临界询问适当及时、很有必要,是真心爱护干部和保护干部的好形式。
三、完善机关作风测评和效能监察制度,从多方面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针对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关注,市纪委监察局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规定由社会各界每年对市直部门和驻市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公开问卷测评,确定从市县乡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工人、青年、妇女、企业、个体私营业主、农民及农民工、社区居民、老干部等10个群体中各选取100名代表共1000人,对市直及驻市部门单位的作风状况从8个方面进行“千人问卷调查”。对测评结果按计算分值排序情况进行通报,并确定对排名靠后的三个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后三位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工作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和成员均不得进入“优秀”等次。2009年测评后对排名后四位的市运管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综合执法局、羲通公交公司4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市纪委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取消了“优秀”等次。去年底又以同样的方式对市直和垂直管理的145个行政事业单位作风状况进行了年度测评。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上,市委、市政府在市直机关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效能管理年”活动,主要以“规范行政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推进阳光政务”为主题,开展“四比四创”和争创“六型”机关活动,达到“五个明显转变”的目标。通过“效能管理年”活动,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天水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天水市行政效能投诉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效能监察行为和效能监督工作。
四、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舆论关切。主动适应网络问政的新要求和网络舆情的新动向,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搭建问政平台和社会监督平台,畅通社会沟通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在过去开办“行风热线”、“市长信箱”的基础上,2010年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分别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合作,按市委安排承担起在“天水在线”网站开设的“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的督办工作,同时在天水电视台开办“民情一线通”栏目,在天水报社的“天天天水网”开通“政风行风在线”栏目,在《天水日报》开设《廉政准则》知识问答专栏,与电信部门合作定期发送“廉政短信”,与市建行合作举办“学习《廉政准则》加强效能建设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等。其中把对“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督促督办延伸到了县区纪检监察系统。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创办了《督办专报》和《网络信息专报》,从网民留言的受理、分解、交办、督办、答复、反馈等一系列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使网络问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基本达到了“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要求。
五、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监督落实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村腐败问题的发生。近些年来,党的农村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但在基层乡村两级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问题时有发生,而且比较突出,不仅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更重要的形成了新的农村腐败问题。目前在农村实行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制度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是从体制上落实惠农政策,防止农村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机制。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不失时机地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两项监督管理办法。一是《关于强化落实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的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发放对象及数额确定、方案公示、《明白册》填写互换、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作了规范性要求,明确提出了“六不准”工作纪律,确保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在县(区)乡(镇)资金专户和农户“一折统”的链条中封闭运行、安全到位。二是《关于规范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制度的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限额标准、方案确定、报批程序、资金监管、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严防擅自扩大“一事一议”范围和标准、借“一事一议”进行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的发生。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从源头上切断了惠农资金发放和筹资筹劳过程中发生腐败的机会,有效遏制了损害群众利益和加重农民负担等问题的发生。2010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农立案案件32件38人次,较上年同期有了明显下降。
六、完善廉租房项目建设“五监管一查处”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的有效机制。在2009年省纪委安排的18项预防腐败试点项目中,天水市承担了全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市纪委监察局依托秦州区15个廉租房建设项目开展了试点工作,坚持从主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入手,深入查找廉租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细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做到“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标准监管、项目审批监管、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程质量监管、项目资金监管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6个方面共15项具体制度的“五监管一查处”制度体系,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从立项到入住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2010年8月份,“五监管一查处”制度体系通过了省市有关专家领导的评估论证,并给予了好的评价。2010年底,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全市廉租房项目预防腐败试点经验推广会,明确要求把这一成果推广应用到全市整个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监管工作之中,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监督和顺利实施。
七、完善查办案件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依法依纪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与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了《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互相提供有关材料的办法〉》、《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关于在反腐败案件查处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查案工作联系制度〉》三个制度。在纪委案件管理方面,建立了《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评估制度》、《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涉案暂扣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办案室联系县区和单位制度》、《办案设备管理制度》、《案件材料管理制度》等六个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又规范了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推进了一批重点案件的查处。201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8件(次),初核违纪案件线索156件,了结117件,共办立案案件47件,涉及县级干部8人,结案38件,共处分45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近两年市纪委和司法机关联合查办了一些重点案件,对全市各级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