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天水市国税机关税务标志服换装仪式在市局机关11楼举行。市局领导及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共70多人身着崭新的税务制服参加了换装仪式。
天水市国税局局长关云峰在讲话中对着装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是加强着装管理考核。重视和加强对税务着装人员税容风纪的管理工作,把着装风纪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
二是优化着装风纪。税务着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着装风纪,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穿着税务制服。税务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着装。服装穿着要整洁适体,不得戴手饰(如项链、耳环等),不得染彩发(如红、黄色等),女同志长发不得披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蓄胡须,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标志要完整清新,佩戴端正(包括党微佩戴),保持良好的税收执法形象。
三是统一规范着装。制服必须成套穿着,不准制服、便服混穿(含内衣),不准不同季节的制服混穿;春秋装要与配套长袖衬衣配穿,系税务领带;帽子与衣服的穿戴要一致;鞋子颜色式样与衣服的搭配要协调;着冬装、春秋装时佩戴硬肩章,着夏装时佩戴软肩章,硬、软肩章不得混戴;着长袖夏装时系税务领带,长袖衣角要扎入裤带;帽徽佩戴要端正。
夏装短袖(女着税务裙)
四是加强形象建设。税务人员在公共场所要自觉维护税务人员的形象和荣誉。着装执行公务时,不准吃零食、吸烟、酗酒;不准勾肩搭背、嬉戏打闹。除工作时间和执行公务外,严禁着税务制服(包括参加喜事、丧事的时间)。
五是妥善保管制服。税务着装人员要爱护税务服装和标志,不准任意拆改服装、不准借给他人穿戴,不准赠送他人或变卖。
六是统一按季换装。为了着装整齐一致,市局监察室负责通知各部门按季换装。
七是强化监督机制。市局监察室负责落实、监督着装管理,指导税容风纪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
八是从2008年10月6日起全市国税系统全部穿着新式税服。要求各县区国税局要按照省市局的统一要求着装,做到税服穿着整齐、干净、严肃,为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体现执法严肃性和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新时期的国税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冬装
换装仪式由市局副局长张聪贤主持,市局监察室主任李琦宣读了《天水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着装管理办法》,8名税务干部分别对夏装、春秋装和冬装进行了展示。
此次新式税务制服是国家税务总局设计的统一制式,体现了新的时代感和审美要求,更好地反映税务工作的职业特点,树立税务干部的时代形象。这次换装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着装管理,规范税务人员的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形象,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更好地适应当前税务工作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夏装长袖
春秋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