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群众在社区卫生机构安全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对社区卫生机构的监管职责,加强行业管理,依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要改进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社区民主监督制度,加强监督考核,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机构信誉,要把辖区居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督促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规范服务,安全服务。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和退出,保证服务质量。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六、做好省政府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按照国务院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省政府今年调整和增加了省委宣传部、省残联作为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政府咸辉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厅,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卫生厅将积极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积极研究完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制度,从行业管理角度,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指导、基本标准、基本服务功能、执业范围、人员配备及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人员素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政策措施和督导、调研、论证等工作,确保国务院、省政府社区卫生工作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密切联系社区卫生工作者和居民群众,共同为推动全省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为增进广大社区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